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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赠与、赠与后再转让相关税费,都在这里!个人购买住房和转让住房时,都涉及哪些税费?很多人在疑问,父母房产是赠与子女还是正常市价销售给子女,都是如何缴纳税费?整理个人住房相关的税费政策如下。 1、 个人购买新住房,需要缴纳契税。 注: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购方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按照价格的3%缴纳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2、 个人转让售卖二手房,相关税费 注:关于个人买房缴纳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特殊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 3、 夫妻离婚析产,相关税费
4、 直接继承房产,相关税费
5、 赠与房产,相关税费
符合下列情形的赠与,赠与人和受赠人都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6、 转让受赠房产,如何算个人所得税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如果原捐赠人取得房屋时的成本无法确认,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受赠人的转让收入进行核定,一般为1%~3%。 例如,父母在N年前购买的一套房产成本为100万元,无偿赠与儿子小明,赠与时办理房产过户缴纳相关税费9万元。儿子小明受赠1年后将房产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00-100-9)*20%=38.2万元。如果小明父母的这套房产是改制房,无法取得原房产的成本,当地税务核定率1%,则小明需要缴纳个税=300*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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