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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公司注册资本如何过渡?如何调整?《公司法》最新补充规定来了,赶紧收藏,欢迎转发! 2024年2月初,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重点对存量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如何过渡、如何调整做出重要规定,现将重点内容提示如下: 1. 2024年7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公司,五年内必须缴足注册资本。 2. 之前已经成立的存量公司,设置三年过渡期,自2024.7.1~2027.6.30。自2027年7月1日起: 1) 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无需调整出资期限; 2) 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的,应在过渡期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 3. 存量公司在过渡期内未调整出资期限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按规定在九十日内调整出资期限。 4. 存量公司未按规定调整出资期限的,公司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5. 对于出资期限虚长(30年)、出资金额虚高(10亿元)的存量公司,公司登记机关应结合股东的出资能力、主营项目、资产规模等情况,对注册资本的真实性进行研判。 6. 首次明确了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代为办理登记事宜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标明其代理身份,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采取隐瞒、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得诱导、协助委托人实施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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