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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专票受票方被税务协查,如何应对?很多企业缺成本费用发票,就从外面买票,但是在金三系统的严密监控下,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我们发现,只要是从票贩子手上买过票的,今后东窗事发几乎是必然的。 针对这种情况,如何妥善应对,才能帮企业度过危机?才能帮企业将损失降到最低?下面以一个真实案例给大家做参考。 学员:钱老师早上好,之前有幸听过您的课。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就是有家单位供应商被认定涉嫌虚开发票,我这边被要求协查。这笔交易呢也确认不是和这家单位的交易,是和他朋友之前的供应关系,他朋友是小规模开不了专票。这种情况我还有什么补救的措施? 老师:这家供应商开给你们的是专票吧,金额大不大? 学员:进项税额6万多。 老师:哪一年开的,资金有没有走账? 学员:今年的,资金走了一部分,合同签了的。现在税务局要求提供物流单据,我们的货是供应商包车找的那种大挂车送的,是个个体。 老师:给你们开票的这家单位是什么性质的,是标准的开票公司?还是确实有货在卖只是部分客户不要发票从而有富余票卖给别人的? 学员:从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大概率是第一种情况,但他目前还没被完全定性。如果被定性,我们会涉及刑事责任吗? 老师:如果对方就是开票公司,我们在应对税务的时候就要小心了,建议保留弹性、留有余地。不要直接承认是虚开,但是也不要一口咬死就是真实交易。 1.从物流上想办法证明交易的真实性,或者让税务难以从物流上认定就是虚开发票,上述物流的个体运输的解释方向是可以的; 2.回忆一下,对方扣除手续费后资金回流到谁的私卡上了,如果是股东或老板的私卡,被查实的风险相对就比较大,尤其是对方是票贩子的话,查实虚开发票的突破口就在于资金回流上!需要随机应变,苗头不对的时候,可以解释为善意取得发票。 3.根据我们的经验,国家严惩的是开票方,受票方只要金额不是特别大,一般补税、缴纳滞纳金即可,如果是稽查局介入的,还会有0.5~1.0倍左右的罚款,一般税局不会将受票方案件移送公安的。 4.你单位涉及的税额为6万多元,根据最新发布的刑事立案标准,已经从5万元提高至10万元,所以不用担心承担刑事责任; 5.因为是今年的事情,暂时也不涉及到企业所得税。 上一篇如何能够高效地编制好预算下一篇利润和现金哪个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