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税咨询和管理咨询的践行者   联系我们19558110475


解决老板痛点,控制财税风险,提升盈利能力,达成经营目标!

详细内容

最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文件执行时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的规定: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运河东路 378 号

           中豪湘悦商务中心 4幢1607室

业务咨询

关注微信

网站导航

公司:钱力财税咨询(杭州)有限公司

           前力(杭州)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seo seo